我收起笑容,冷冷地開口:「首先,女方在案發前明確反對婚前發生關係的行為,並且案發時存在反抗、逃離、呼救等行為,有明確物證,比如監控錄像、女方身上的淤青等現場痕跡證實這一點。」
「其次,女方事實上已經將彩禮退還,是男方拒不領取,並不是男方聲稱的所謂『騙婚』『敲詐勒索』。」
「最後,」我將雙手撐在桌子上,冷冷地注視著螢幕,「誰告訴你們,訂婚了就是默認同意發生關係的?」
14
「構成強|奸罪的要素中,違背婦女意願是唯一關鍵,與婚約和彩禮、戀愛關係、婚姻狀態都無關。訂婚和彩禮不是默認許可,也無法作為默認許可。」
「對於是否願意發生關係,意願的表達必須是當下即時且明確的。昨天願意發生關係不代表今天願意發生關係, 今天願意發生關係不代表明天願意發生關係。你不能用昨天的同意來證明今天發生關係的合法性,就像不能用前朝的劍來斬本朝的官。」
我用筆敲擊白板:「所以,在證據鏈明確且完整的情況下,男方的所有主張都是可以通過法律進行駁斥的, 不要再用你們匱乏的法律知識和除了過時的觀念就空空如也的大腦來揣摩案件審判結果了,更不要因為審判結果和你們違法的認知觀念不符就開始質疑。」
「錯的是你們, 不是這個社會。在利用輿論的是你們,不是女方和支持女方的人。」我扯開一個嘲諷的笑,「訂婚也好結婚也好,不是往對方身上蓋隱形二維碼了, 掃碼即默認同意。連網購都要勾選『已閱讀條款』, 各位男同胞倒好,反而覺得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意願可以通過支付彩禮和訂婚來改變和扭曲。」
「睜眼看看世界吧, 大清早就亡了!」
「別再窩在自己那一畝三分地里用自己狹隘又過時的只適用於舊時代的觀念來看今天的人了,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 別來禍害活生生的人了!」
【說得好!大清早就亡啦!】
【罵爽了!不愧是嚴律,就是很擅長不帶髒字地質疑對方哈哈哈。】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1】
【是木乃伊就趁早入土吧!+2】
看著刷屏的彈幕, 我笑了笑, 繼續輸出:「當然, 如果各位男性同胞害怕遇到被誣告的情況, 我也有一些建議可以分享。」
「通常情況下,如果你和女生正在談戀愛, 很少會有女生以自己的名聲為代價來誣告。不過有的男同胞可能要說了, 萬一遇到那種為了錢來誣告的女生呢?該怎麼辦?」
我歪歪頭:「一般來說,不是以下的幾種情況,公安機關不會認為你有嫌疑。」
「一, 男女雙方屬於陌生人關係;二,不屬於戀人關係的熟人;三, 在女方處於醉酒的狀態下;四,女方是別人的老婆,跟自己老公說自己被發生關係了,老公報案了;五, 初步建立了戀愛或訂婚關係,雙方第一次發生關係或發生關係未遂,事後有其他的證據, 比如女方身體受傷、對峙的通話或聊天記錄等。」
「總而言之, 言而總之,」我伸手指向螢幕, 「男同胞們要做到潔身自好, 不去約, 不去睡別人的老婆, 不傷害醉酒中的女生,女生說『不要』就『不要』,別自以為『不要』就是『要』,就可以規避 99% 的風險啦。」
【請男同胞們潔身自好!】
【口口聲聲誣告的,球球你們別沾女人了!女人真是太邪惡啦哈哈哈哈!】
【嚴律總結得特別好, 要是所有男生都謹記在心就好咯。】
【不要就是不要!別自以為是!】
少部分的抗議彈幕被密密麻麻的贊同彈幕淹沒,我蓋上筆帽,向螢幕後面的觀眾們敬了個禮。
「今天的網絡支教到此就要結束啦, 如果有婚姻或者其他兩性間的法律問題需要諮詢,歡迎在後台向我投稿或者實時連線哦。」
我在一連串的【嚴律再見】【美女律師姐姐再見】的彈幕中送出幾個飛吻:「記得關注我的直播間哦,下周的同一時間再見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