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男女關係,不能公開,那就該找機會放手了。
男女之間談感情,最怕的不是不被愛,而是被隱瞞。
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既然不能公開,不能見光,那就說明不該在現實中存在,硬湊在一起,只會是兩敗俱傷。
楊絳先生曾說過:「不能公開的愛,一定要止步。人生最大的遺憾,莫過於遇到一個特別的人,卻明白永遠不能在一起,或早或晚,你不得不放棄。最後讓你遺憾的,不是得不到,而是捨不得。」
不愛,是一生的遺憾;愛,是一生的磨難。感情就是這樣,進一步沒資格,退一步又捨不得。
真正好的關係,一定是大大方方,可以公開於所有人之前,不亂於心,不困於情。
張愛玲說過:「這世上不存在相愛不能在一起的人,如果有,必定有一方說了謊。」
01. 無法公開的關係
所有關係中,唯獨男女關係,不管是你不能公開,還是對方不能公開,都說明一件事,要麼是對方有所隱瞞顧及,要麼就是你對這段關係並不是很滿意。
此時,最好的心態就是點到為止,就算心有不甘,也要狠心放手。
什麼享受過程,不看結果這一說法,等到最後除了傷害,什麼都留不下。
只要有人不公開這段關係,你們就永遠只能深藏於深夜,在陰暗處,在躲躲閃閃,沒法正大光明地站在所有人面前。
不必去合理化這種關係,甚至異想天開地陷入自己營造的假象之中,神化這段感情的特殊性。
想像這段感情是真愛,以此來說服自己不是看走眼,但其實這叫做自欺欺人。
不能公開的關係,意味著對方目前還不想跟你建立深度連結,本質上他還不願意,在你面前袒露真實的自己。
你還沒有真正獲得他的信任,不敢讓最真實的自己袒露在你的面前,那為何要先把自己托盤而出,最後身心俱疲,一敗塗地,除了傷害什麼都不剩。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愛而不得,忘也忘不了,想放棄又下不了決心。
有一萬個想見對方的理由,卻沒有一個能見對方的身份,就這樣一直互相牽腸掛肚著,互相愛慕著,卻不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張愛玲說:「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緣分;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不幸;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無奈;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