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出來打工時認識的,當時在工廠里上班,新人免不了被老員工刁難。當時我被一個四十多歲的大姐訓得都掉眼淚了。是老公站出來替我解圍。
又教會我怎麼做最有效率,我們倆就這樣一天天熟悉了,我在外地沒有熟悉的人,他就經常約我出來吃飯,一起踏春去遊樂場。時間久了我們倆談起了戀愛。
過年時。我把他帶回家。全家人都反對我和他在一起。原因是太遠了。兩地至少有一千五百多公里的距離。這麼遠的地方,我家人不放心。有事的時候也不能及時出現。
當時我年輕氣盛,認為愛情可以衝破一切的阻礙。
我堅持要嫁,當父母的擰不過兒女。我爸媽無奈之下同意了。
可真正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才發現是我把事情想的過於簡單了。
我是五月份結的婚。第一年過年時我懷孕五個月,大年夜老公跑出去和一幫兄弟喝酒,留下我和公婆小姑子四個人尷尬的坐在一起吃飯。他們三個人用家鄉話說的我一句都聽不懂。原本美味的飯菜在我嘴裡如同嚼蠟。
生下女兒後,婆婆藉口說自己腰不好。整天躲得不見人影。公公平時白天不在家吃飯,小姑子上學也不回來。只有到晚上婆婆才回家燒飯。
根本也不顧及我產婦的身體,燒的菜重油重辣。我根本吃不了,
見我不吃,婆婆還朝老公哭訴說她辛辛苦苦做的菜,我根本不吃,說我內心根本不尊重她。
原先老公對我有七分情意,在我嫁過來又生了孩子後也變成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