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還深入分析了這些參與者的平均中睡時間(即入睡時間與醒來時間的中點)。
數據顯示,在休息日,人們的中度睡眠時間(MSF)平均達到5.69小時,其標準差為1.57;相比之下,在工作日,中度睡眠時間(MSW)的平均值為4.49小時,標準差則為1.24。
這一顯著差異進一步證實了人們在工作日與休息日睡眠模式的明顯不同,也暗示了熬夜的定義並非一個簡單的固定時間點。
通過這一系列詳實的數據分析,研究人員認為,熬夜的定義並非簡單地以11點或12點為界。每個人的睡眠需求和習慣都各不相同,何時睡覺才算是熬夜也因人而異。
也就是說,熬夜其實指的是主動晚睡且總睡眠時長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