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人是沈執一位發小的女伴,曾荷,大家都叫她荷姐。
她應該已經不年輕了,雖然她的皮膚和身材都很棒,但她的眼神和我們都不一樣。
眾人四散聊天,我趁勢問了她一個我最關心的問題。
「姐姐,在我之前,他談過女朋友嗎?」
「既然你說他喜歡什麼類型的女生,那說明你很了解他。」
曾荷笑了,垂眼告誡我:「小妹妹,沈先生已經三十幾歲了,這不是言情小說,你不能指望他在遇到你之前,就為你守身如玉。」
我知道她誤會了,趕緊解釋:「不是的,我只是好奇,他這麼好,他的女朋友怎麼會捨得分手。」
她古怪地打量我一會兒:「就我所知,除了你,他帶出來的女朋友,應該只有一位。」
「在你隔壁讀的商科,從大一談到大四。年年拿獎學金。畢業後沈先生送她出國讀書,然後……」
我屏住呼吸。
「她和一位同班同學好上了。」
我聽得瞠目結舌:「沈執沒生氣嗎?」
可是我沒聽見回應。
因為包廂門被推開,傳來一道戲謔的聲音。
「呦,這是誰帶來的姑娘?挺乖的。」
那個聲音是沈璘的。
他看著的人,是我。
我一下子沒了主意。
沈璘不認識我了?
明明三個月前,他還大大咧咧堵在我學校里,強硬地要我陪他看電影。
但沈執很快走到沈璘身邊,輕聲呵斥:
「胡鬧什麼,這是沅沅,我帶她來的。」
沈璘的表情一下子就從輕佻變為熱情:「是小嬸啊。」
他意味深長地說,「你可不知道,我小叔可是把你放心尖尖上了。你都不知道他為了追你……」
沈璘話沒說完,沈執已經丟了個眼色給旁邊的服務生。
「喝醉了,帶他出去醒醒。」
也不知道為什麼,沈璘這句話總讓我有些不安。
可是沈執卻摸著我的頭髮,坦然承認:「對,為了追你,我確實用了不少心。」
「裴沅,很少有人能讓我這麼用心。」
他眉眼間滿是寵溺。
一下子就讓我又重新沉浸在愛情里。
目睹這一切,曾荷吐了個煙圈,語氣涼涼。
「我勸你別想太多。不過你們讀書多的女孩子,就是容易想太多。」
「你認為自己和我們不一樣,你腹有詩書,我們腦袋空空,只惦記他們的錢包——但其實你和我們,都、一、樣。」
11
我不知道曾荷為什麼突然轉變了態度。
自尊讓我立刻渾身戒備,下意識想反唇相譏。
但目光落到對方發顫的手指上,我的心突然軟了。
「我沒覺得我們不一樣。」
「我們一樣的,都值得被愛。」
似乎沒料到我會這麼說,曾荷臉色有些發白。
過了好一會兒,她面無表情地給我推了一個名片。
「聊聊。」
「這是沈執的前一位女朋友。」
看著微信頭像上笑容燦爛的女孩,我莫名有些心煩,不知道要不要加。
可是送我回學校時,沈執遞給我一個包裹。
裡面是一本我跟他提過的絕版書。
1851 年在倫敦出?ú?版,封面燙金,三口刷金。我在孔網搜到過,那價格讓我望而卻步。
沈執看著我,溫柔地說:
「你說的話,我可不敢忘記。」
喉間忽然有點發緊。
這麼好的男朋友,夫復何求?
我又為什麼要加他前任,徒增煩惱。
所以下一次,沈執出差回來,我假裝遺憾,說要幫導師去外地開學術會議。
其實悄悄打車,直奔他的公寓。
我已經想好了要怎麼給他驚喜。
可是,當指紋鎖被打開,展現在面前的畫面,讓我傻在原地。
四目相對。
我眼睜睜看著沈執把女人從膝上撥開。
他裹緊浴袍,向我走來。
「你怎麼來了。」
「沅沅,其實你應該晚一點知道的。」
沈執的聲音一如往常。
面色也未有半點改變。
好像就是我撞見了他在喝咖啡、擼狗,或者泡澡。
他甚至沒說一句「不是你想像的這樣」。
我突然覺得心裡發慌——
在我以學業繁忙為理由拒絕沈執時,他之所以欣然接受。
是不是因為,他自有他的艷遇。
沈執身後那個女孩子無措地站起來,拿手背去擦嘴角的口紅,怯生生地喊:「沈先生……」
他只回了一個字。
「滾。」
那個女孩子一下子就傻在那兒了,兩隻眼睛裡全是淚。
她踉踉蹌蹌地往外走。
膝蓋的紅腫像烙鐵一樣燙進我的眼睛。
走過我身邊時,她高跟鞋歪了一?ú?下,差點摔倒。
大腦一片混亂,但我還是扶住了她。
她像受驚的小鹿一樣向我道謝。
我的笑容比她還慘烈:「我跟你一起走。」
可是沈執挽住了我。
他很平靜地說:「沅沅,你不用走,你和她們不一樣。」
到此刻為止,我居然還能把翻湧的情緒壓下去,仰頭問他:「哪裡不一樣?」
沈執眉頭也沒皺:「因為她就是一個逢場作戲、貪慕富貴的女人……平庸到,我連她的名字都懶得記。」
「而你,太特別了。你聰明,勇敢,強大,冷靜。」
我的眼淚直接掉了下來。
這一刻,渾身流的不是血,是冰。
是啊,我很特別。
古生物專業本來就小眾,隔年才招一個學生。女生學這個,更是寥寥無幾。
更不要提我還在沙漠裡救了他。
這些人自以為,真正的男人該去沒人的地方闖闖。
但沒料到,那個沒人的地方,我一個女人也能闖。
這些都加重了我的獨特屬性。
所以沈執才視我為珍寶,向全世界展示炫耀。
我以為這是愛情。
可是我怎麼忘了。
對稀缺性的追逐,原本就是富人消費的核心邏輯之一。
想明白這些,我心裡發緊,眼淚更是止不住。
可是,能怪誰呢?
要怪,也只能怪我那曾被金錢和浪漫攻勢所迷惑的????虛榮心。
居然會以為,頂著這樣一張臉,又有這樣的身份,沈執還能純情。
我抹了把眼淚,斬釘截鐵地說:「分手。」
沈執卻比我更冷靜。
好像類似的場景,他早就猜到了。
他甚至幫我把我的外套裹好,輕聲細語:「裴沅,你再想想。」
「我是真的喜歡你。」
12
我回到宿舍,被子蒙頭,哭了個天昏地暗。
接下來的一周,茶飯不思,瘦了五斤。
兩個室友都不敢勸我。
但我有了位訪客。
是沈璘。
他在校花的幫助下溜進寢室,大大咧咧敲響我的門。
余荔和顧敏如臨大敵,把我從床上薅起來,像老母親一樣叮囑我。
「沅沅,你好好聽聽太子爺說什麼,不許發脾氣。」
「說不定他是後悔了,又來追你。」
按照小說的劇情,在被一個帥而多金的男人傷害後,會有另一位帥而多金的男人拯救我。
但我只是面無表情地問沈璘,有事嗎,沒事就出去。
他態度倒很友善,甚至還埋怨起了沈執:「我是壞,所有跟我的女孩子都能看出來。她們自願的。」
「我小叔也壞,偏偏他又喜歡白紙。所以才會鬧到這步田地。」
「其實你挺幸運的了,我從沒見過小叔為了哪個女孩子,這麼費盡心機。又是借我的名頭給他鋪路,又是大手筆捐款,製造偶遇。」
「我小叔才三十一歲,再過十年八年,該玩的玩夠了,未必不會想到結婚。也未必想不到跟你結婚。」
「就算你們結不成婚,又如何?難道每一對貧賤夫妻都能白頭到老嗎?」
「裴沅,你還年輕,也等得起。」
「哪怕他膩了,不要你,你也不會兩手空空離去。我們沈家人,分手費一向給得很大方。」
字字句句都是為我考慮。
但我只是靜靜地看著沈璘。
他被我看得沒意思了,摸摸鼻頭,又瞟了眼四周:「行,你性子倔,我不說了。」
「我來,就是替我小叔轉達一句——」
「等你回心轉意,他隨時歡迎你。」
你看,沈執就是這麼自信。
自信只要他張開雙臂,我就會義無反顧地回到他身邊。
我苦笑著打開手機。
螢幕上,是一長串的聊天記錄。
「荷姐說你想跟我聊聊?」
「唉,其實也沒什麼可聊的。」
「怎麼說呢,沈執這個人,偽裝那麼完美,像我們這種單純沒見過世面的女孩子,真的很容易一頭扎進去。」
「你也別太天真了。小孩子才相信童話,成年人的世界,有錢就可以了。」
「而且你這麼聰明,借他為跳板,再在圈子裡找個男人,照樣也能瀟洒自在。」
我回:「我已經離開他了。」
隔了好久,對方發了個困惑的表情包。
「也不是不想尊重你的決定,只是,我就想問你一個問題——」
「離開這個圈子,你真的能適應嗎?」
「華麗的舞台已經在你?ü?面前了,你真的甘心轉身退場,繼續做一個平凡渺小的自己?」
這句話有些耐人尋味。
卻一下子讓我冷到骨子裡。
13
我十歲那年,第一次到上海,陪媽媽看病,借住在一位親戚家。
親戚嫁了個有錢人,住二層小洋樓。
她沒兒沒女,所以很寵我,每天都塞給我一大把巧克力。
幾天後我回到自己家,第一反應就是,我家的客廳怎麼這麼小。
睡到自己床上時,第一次感覺沒有席夢思床墊,真的很硬。
大小姐體驗卡用完,回歸普通生活,戒斷反應都如此嚴重。
更何況是從沈執帶給我的紙醉金迷的夢裡驚醒。
那裡長滿了未被修剪的慾望。
逐一清除,談何容易。
但我也不能因為不容易,就不做一件事啊。
這個晚上,我把所有沈執送的禮物都打包賣了。
二手收購商是曾荷推薦的,價格很公道。
五個月,一百五十萬。
被我捐到山區,眼睛都不眨一下。
看我這麼堅決,余荔有些尷尬:「那個,包包被我送表妹了,她剛讀大學,我說要給她慶祝。這不能要回來啊,不然我面子往哪擱。」
顧敏也一臉心虛:「萬一你們復合了呢?」
你看,差一點,只差一點。
從沼澤里長出的觸手也會纏住我的腳踝,帶著我陷入無窮無盡的深淵裡。
我什麼都沒說,只是跟學院打了招呼,擇日???搬出宿舍。
然後,第二天,再次嚮導師強調,我想讀博。
他眉開眼笑,誇我有志氣。
於是我按部就班地申博、寫論文、答辯、畢業。
就好像那個人從未出現在我的生命里。
畢業前夕,導師又帶我去了那片沙漠。
人站在天地之間,當真是渺小啊。
我和沈執之間發生過這麼多事,這裡的景色卻一如往昔。
這次出差,整整三個月。
等我回到 A 市,滿血復活,順利開學。
這次運氣好,分配到了單人間。
搬家後,我去超市大包小包,買了不少生活用品。
叫車回學校時,卻意外看到車裡坐了一個人。
他的身影將窗外的陽光阻擋割裂。
也不知道是等了我多久。
能在沈執的臉上看到一絲憔悴,也是不容易。
我沒叫,沒鬧。
只看了看司機,又看了看他:「想帶我去哪?」
「機場。」
「為什麼?」
「去香港。」
「做什麼?」
「登記結婚。」
我瞪著他,咬牙切齒:「沈執,你瘋了。」
「是,我是瘋了。」
他突然俯身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仰面抬頭。
「為什麼這麼久都不聯繫我,裴沅?」
「你也太倔了。」
「沒關係,我可以妥協,再一次走向你。」
「給你一個身份,你是不是就能明白,我對你的心?」
那一瞬間,他眼神里的愧疚,讓人心顫。
他好像又變成了那個完美無缺的男人。
只要施捨給我一點愛意,我就應該懷揣感動與報答之心。
我微笑著問他:
「為什麼是香港?」
「因為這樣不影響你在國內的未婚身份,對嗎?」
他確實很聰明,可我也不是傻子。
沈執的嘴唇幾乎抿成一條發白的直線:「你還想要我怎麼樣?裴沅,以我的身份,我有一百種手段讓你心甘情願地繼續陪我,但我捨不得委屈你。」
「相信我,我會寵著你,什麼都不讓你操心。」
「除了活著不能住老宅,死了不能入祖墳,你和旁人也沒有兩樣。」
「沈璘的媽媽是這樣,我媽媽也是。」
「我可以帶你去看她。她以前研究土壤,應該會很喜歡你。」
我的心一寸一寸涼下去。
看向沈執,忽然覺得有些好笑。
「原來,你捐給博物館的那塊化石,是你媽媽買回來的。」
沈執聲音低得像哄人:「沅沅,想想你我的相遇。」
「想想我用了多少心,才一步一步,走到你身邊。」
是啊,沙漠裡的相遇很美好。
被他刻意製造的偶遇,更是浪漫。
只要我學會適應,學會融入,也許我仍然可以擁有一份讓旁人艷羨的愛情。
畢竟我的男朋友,容貌無敵,溫柔多金,彬彬有禮。
可是,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底線。
我不知道十年後,二十年後的自己會不會後悔。
但我害怕自己後悔。
所以要把後路斬斷得更徹底。
更何況,他們這樣的人,真的懂愛情嗎?
就連如今沈執的失態和步步緊逼。
也不過是因為,我居然沒有按照他預期那樣痛苦糾纏,畫地為牢。
我的自尊心,反而又激起了他的征服欲。
要繼續跟他玩嗎?
不是不可以。
可是,我這樣渺小平庸的女孩子,很難衝上雲霄,更易墜入深淵。
我不捨得把我現在的一切葬送在童話里。
我慢慢推開沈執的手,一字一頓。
「我從前說過,我人生中最英明的一件事,就是救了你。」
「現在不是了。」
「沈執,我做過我人生中最英明的另一件事,是離開你。」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