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沙漠無人區救了一個男人。
他有錢,有顏,又單身。
朋友都說:「你努努力,拿下他,能嫁入豪門。」
我卻搖頭:「門不當,戶不對,不感興趣。」
從沙漠回來,我以為我們不會再有交集。
可他居然開始追我。
熱情得我差一點就心動了。
直到他俊美矜貴的小叔把我請上車。
小叔第一句話是:「離開我侄子。」
第二句是:「和我在一起。」
1
研二那年,導師帶我去沙漠實習。
為了多找幾塊標本,我稍稍偏離了既定路線。
然後就看到了一輛改裝過的紅色陸巡。
半個車身都陷在沙丘里。
輪胎徒勞地空轉,幾個男人穿著嶄新的迷彩服,懊惱地守在旁邊,或坐或立。
我在心裡嘆氣,然後迎了上去。
「怎麼總是有你們這種人,仗著車胎放了壓就敢沖沙脊。」
那幾個人聽見動靜猛地回頭。
為首的男人三十上下,身高腿長,背影挺拔。
遠遠看去,很是賞心悅目。
容貌也是一等一。
那雙眼睛最好看,深邃得好似夜空里的孤星。
「您能幫忙嗎?」
他的聲音也很好聽。
是那種平易近人的溫煦。
我蹲下身摸了摸車輪周圍的沙粒,搖搖頭,一臉遺憾:
「直接打衛星電話,叫救援吧。這是細沙流,不能挖,越挖陷得越深。」
男人卻沒動。
我瞥他一眼,眉毛慢慢皺起。
「你們的衛星電話呢?」
這一下,躲在後面的三個人都露出了尷尬的表情。
「壞了。」
「給我看看。」
風卷著沙粒打在帆布包上,一刻不息,衛星電話的電路板上也積了層薄沙。
我摘下手套,吹了口氣,擺弄幾下。
男人的眼裡又多了三分笑意:「你會修設備?」
「不會。但野外出的多了,應付得了小毛病。」
幾分鐘後,我把重新拼好的電話遞迴去:「修好了。」
「所以您是……」
「古生物科考的。」
我揮了揮手:「我先走了,我老師在那邊。」
「你們趕緊打電話,日落之前出去,還有戲。」
話沒說完,那個男人無奈地笑了一下。
「如果不麻煩,我們可以跟你走嗎?」
「我們都是遊客,天快黑了,在這兒等救援,心裡沒底。」
後面那個染著白金色頭髮的男人也湊過來,微笑說:「幫幫忙吧,小姐姐。」
「我們都是好人,等手機有信號了,一定不會虧待你。」
我不是一無所知的小孩子。
早就看出來,這幾個人必定是非富即貴。
這輛陷進去的陸巡已經有七位數了。
更別提他們手上的腕錶。
任何一塊,應該都夠老師帶我們出十次實習。
2
跟老師彙報之後,我開始帶著他們往回走。
方才跟我說話的男人跟在我身後,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
他再三向我道謝。
大概是沙漠裡的風景,看多了,也無趣。
他饒有興致地問我:「小姑娘,你怎麼會學這個?」
「我為什麼不能學這個?」
「是我冒失了,我以為女孩子不會喜歡光禿禿的石頭。」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跟陌生人說話。
但對方這麼誠懇,好像在鼓勵我多說一些。
於是我指著地面上若隱若現的波狀紋路,給他科普。
「這裡是古湖床遺蹟,白堊紀的時候是淡水湖,後來地殼抬升,湖水乾涸,湖底的粉砂層被風蝕成現在這樣。」
「至於我想找的石頭,它在沙漠裡埋了一億三千萬年,等的就是我。」
「這難道不有趣嗎?」
男人怔住了。
他的眼睛含著些微的笑意:「是,很有趣。」
見我帶人回營地,導師並沒有說什麼,只是讓我安排,把他們放在最遠處的帳篷里。
日暮時分,車隊回城。
那個風度很好的男人說要請我們吃飯。
但導師說,帶著學生,不方便。
那個男人也看出來了。
他們覺得是救命之恩,但對我們來說,科考的時候撿到個把遊客,早就習慣了。
萍水相逢,也沒必要留姓名。
就此別過。
越野車揚起的沙塵里,我看見自己的影子被拉得很長。
師兄拿胳膊肘懟了我一下。
「這幾個人也有意思。我們以前救別人,總免不了拿著鈔票塞來塞去,他們竟連提都不提。」
我也笑了。
「做好事不求回報,這才叫俠義。」
雖說這幾個男人的容貌和氣質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回到學校以後,我就漸漸忘了這件事。
直到幾個月後,我導師收到了一筆捐款。
是匿名的。
有八百萬之巨。
整個實驗室都沸騰了。
隔壁實驗室也跑過來,說要沾沾喜氣。
與此同時,我收到了一束沾著露水的花。
不是普通花店裡常見的那種。
花瓣是嫩柳般的鵝黃綠,層層疊疊,像一朵蓬鬆的雲。
完全沒有任何艷麗嫵媚,自帶清冷的遺世獨立。
放在房間裡,誰進來都會問一句。
「好漂亮的花啊。誰送的?」
沒卡片,不知道是誰送的。
兩個室友抱著手機查了半天,都不知道是什麼花。
最後是顧敏去問了自己開花店的表姐。
然後很肯定地告訴我,這應該是一種芍藥。
就這麼幾枝,價格可能就要四位數。
「裴沅,你有了一個有品味的追求者。恭喜。」
3
我認真想了一會兒這是誰在追我,但毫無頭緒。
除了陪我灰頭土臉挖化石的師兄師弟,我的生活里幾乎沒有其他同齡男性。
偶爾有示好,也不過是加我微信,發幾句早安晚安,敷衍得要命。
我甚至連插花的花瓶都沒有。
所以不客氣地把花插在了顧敏的花瓶里。
但新的攻勢很快就來了。
這天下午,有人在宿舍樓的 500 人大群曬了張圖。
「啊啊啊 8 齋下面有人送玫瑰!好大一捧,好漂亮!」
圖文顯然不符,因為這花多到根本不能叫「捧」。
群里開始討論,這麼多的花,是送給誰。
最熱門的人選是住我樓下的校花。
那姑娘我見過,確實漂亮。只是偶爾拍拍自己的日常,就在某音有了十萬粉。
我瞥了一眼手機就沒再吃瓜了。
但等我從食堂買完飯回來,那一大束紅玫瑰還沒被送出去。
嬌艷欲滴的 999 朵。
確實是鋪天蓋地的視覺衝擊。
送花的兩個年輕人穿著統一的深灰西裝,白手套纖塵不染。一左一右,站在半人高的玫瑰旁邊。
好多女生膽子大,還湊過去問送花小哥,能不能拍照。
嘻嘻哈哈的,挺熱鬧。
我的腳步停也沒停,可是那兩個年輕人卻攔住了我。
「是裴沅女士嗎?」
「這束花是送您的。」
這一刻,人來人往,每個人都盯著我。
因為這些目光,我感覺大腦都不能思考了。
我下意識低頭看了看自己。
半舊的衛衣,發白的仔褲,沒做美甲,也沒化妝。
就很……普通。
好像多在人群里待一會兒就慢慢消失了。
這花真的不是送錯了人嗎?P 大也許有人和我同名同姓。
可是對方核對了一下地址,很肯定。
「就是您。」
研究生是四人寢,三個人住,還算寬敞。
但這束花放在房間,突然就顯得房間那麼逼仄。
每個室友進門時都喊了一句「臥槽,牛逼」。
然後抓著我的手臂質問我,到底是誰這麼大手筆。
但這次送花之人,給我們留下了線索。
花里有燙金的卡片,龍飛鳳舞寫著:
「天天看石頭,怕你悶,送束花給你。」
落款的名字是「沈璘」。
這一下???有了關鍵詞。
兩個室友全神貫注開始檢索,沒幾分鐘就把一張照片發給我。
「是他嗎?」
4
照片點開的那一瞬間,我才意識到,其實我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但照片里的人,確實不是他。
但有三分像他。
我皺眉看了半天,終於靈光一閃。
是我在沙漠裡救下的男人之一,那個白金色頭髮的。
他把頭髮染黑,我差一點沒認出來。
我簡略地講了一下我的救人經歷。
兩個室友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說:「裴沅,咱們苟富貴,勿相忘。」
我還是一頭霧水。
她們卻指著營銷號截圖,激動不已。
「你知道這個沈璘是什麼來頭嗎?」
她們說沈家是做進出口的,我們學校附近那個盛景中心,就是他家的。
近幾年也涉足電競、影視、汽車等多個領域。
「最近爆火的那個古偶仙俠劇,女二就是他的前任之一。」
竟然救了一個太子爺?
傳說中銀行卡餘額比電話號碼還長的那一種。
我只能苦笑。
如果說此前收到那束清麗雅致的綠色芍藥,還讓我有些心潮澎湃。
但這麼濃艷熱烈的玫瑰擺在宿舍,一下子就把我打回原地。
我這人,容貌頂多算是清秀。
性格更不是人見人愛的活潑討喜。
跟太子爺這種人,是雲泥之別。
哪怕室友在我耳邊喋喋不休。
「是帥的!」
「美救英雄,他一定是刻骨銘心。」
「你試試聯繫他呢?要是你們談上了,說不定真的可以跨越階級。」
我卻動手去拆那束花。
「放宿舍礙事,拆開送人吧。」
於是這麼一大捧玫瑰,全都便宜了室友余荔。
她是社會學專業的,總是有發不完的調查問卷。
第二天她在學校里支了個攤子,答問卷送玫瑰,兩個小時就收回了三百份,提前完成了論文課題。
我也就是在此時接到了沈璘的電話。
他既然能查到我的地址給我送花,自然也能找到我的聯繫方式。
其實那天在沙漠裡,我們沒怎麼講話。
也因此沒發覺,他健談到讓人無語。
我屢次打斷沈璘,請他不要做讓人困擾的事情。
「沈先生,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您的熱情,我當不起。」
他卻好似完全沒聽懂。
追求開始變本加厲。
要麼是無人機表白,要麼就請我喜歡的獨立樂隊在學校里公開演奏,指名是給「我熱愛的姜小姐」。
周五晚上,庫里南高調地停在宿舍樓下。
車窗開著,露出駕駛室那人漂亮桀驁的五官。
沈璘洋洋得意地給我打電話:「裴沅,出來啊。」
我怎麼可能出去。
躲在宿舍,窗簾緊閉。
可是沈璘顯然也很有耐心。
從七點耗到十一點,都不肯離開。
朋友們也在給我發消息。
好奇地問,到底是誰在樓下等我,這麼大的陣仗。
我有點埋怨沈璘。
我這人,有點沉悶,不愛說話,平時就是三點一線,宿舍、食堂、實驗室。
他為什麼非要把我放到引人矚目的境地。
終於,十一點半,我忍不下去了。
戴上口罩和鴨舌帽,做賊一樣摸下樓去。
5
可是剛走沒幾步,我就看到一輛黑車緩緩停在附近。
是邁巴赫。
之所以知道這些車標,是因為我幫外甥女買過早教卡。
紈絝子弟習以為常的座駕,身為小鎮女孩的我,需要和嬰兒一般,從零學起。
可是,只認識車標算什麼呢。
我根本不可能理解它背後那套自己從未涉足過的生存邏輯。
車裡慢慢走出一個男人,穿了件淺灰色風衣,長身玉立。
他緩步走到庫里南旁邊,敲了敲車窗。
沒半分鐘,這輛困擾我大半個晚上的頂級座駕,居然就這麼默默地揚長而去。
男人回過身來。
我下意識往後退的步子停在原地。
是他。
在沙漠裡跟我聊天的那個人。
他也看到我了,向我走過來,閒庭信步一般。
「裴沅同學。」
時間仿佛短暫地跌入靜止。
也是不知道為什麼,和沈璘打照面,我能理直氣壯地說,我不喜歡你。請你離開。
但面對他,我只能聽見自己胸腔里傳來猛烈的心跳聲。
「很抱歉,我剛知道沈璘堵到你的學校,太無禮了。我已經說過他了。」
「如果方便的話,明天可以請你吃頓便飯嗎?」
「一來是答謝你的救命之恩,二來,也替沈璘賠禮。」
他微微頷首,將歉意與謝意詮釋得清晰。
這番謙辭給足了我餘地。
又不顯刻意。
見我發愣,他笑了:「我是不是忘了自我介紹?我叫沈執,是沈璘的小叔。」
「那天在沙漠裡,第一次見到你。」
「這孩子不懂事,因為一點感情問題就跑到沙漠裡散心。我怕出事就陪著,沒想到我也準備不足,讓你看笑話了。」
這兩個人,真的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性格。
一個要多乖張有多乖張。
一個要多穩重有多穩重。
但我還是找到了自己的聲音:「沈先生,不必。」
脫口而出的拒絕,不是因為我討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