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大名府國子監,經歷了八年漫長的教授生涯後,黃庭堅終於受到文彥博的推薦,得以參加吏部選官。
然而,回到京城不久,他就因為替「烏台詩案」中遭誣的蘇軾講話,遭到了「罰金」的懲處。
宋神宗元豐五年(1080年),黃庭堅得授江西泰和縣,不得不離開京城,南下赴任。
秋天出發,第二年春才抵達。途中池口時遇暴風雨,曾三日不得行,他內心鬱郁,一句「翁從旁舍來收網,我適臨淵不羨魚」,再次含蓄地表達了自己的歸隱之心。
到了泰和之後,他以平易治理該縣,整吏治,抗鹽稅、察民情,被百姓稱為「黃青天」。但微末官職與內心理想差距甚遠,他的內心時常升起苦悶愁緒。
閒暇之時,他最愛登臨澄江邊的快閣,還在這裡寫下了一首絕妙好詩,頷聯還常被人與杜甫「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