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出於皇帝或者皇權與相權的二元制權力機構,一旦遭遇胡亥這種末代庸主,整個系統便可能崩潰。
所以說,分封制的韌性是要強於集權政權的。
同時,諸侯國之間形成了一種競爭性生存環境,倒逼各國進行制度創新。
例如,秦國商鞅變法推行軍功爵位制,楚國開發江漢平原增強經濟實力。
這種「養蠱式」進化,使存續國不斷優化自身治理。
而大一統王朝缺乏外部競爭壓力,官僚體系逐漸僵化。
比如,明朝衛所兵制後期淪為無效軍事組織,清中後期八旗兵制的崩潰。
社會矛盾的不同
先秦時期,春秋戰國的主要矛盾是諸侯國之間的兼并戰爭,這種矛盾可通過外交聯盟、軍事威懾等手段調節。
例如,宋國通過「弭兵會盟」延緩滅亡,鄭國在晉楚爭霸中反覆橫跳求生。
各國對內部矛盾的容忍度較高,像貴族與平民衝突並不尖銳,不會直接動搖統治根基。
而中央集權王朝的核心矛盾,是內部矛盾,是土地兼并引發的階級對立。
隨著時間推移,官僚集團與豪強勾結侵占土地,導致「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這種結構性矛盾是無法通過局部改革來解決的,土地兼并破壞小農經濟發展,自耕農破產淪為佃農或奴婢。
最終,貧富差異過大必然爆發農民起義,舊王朝也隨之崩潰瓦解。
新王朝建立,利益重新分配,重複上述過程。
這樣以小農經濟的穩定繁榮和衰落破壞作為關鍵節點,古代社會也就陷入了「一治一亂」和大起大落的周期性的大循環,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王朝周期律。
這就形成了中國歷史上各個統一王朝,仿佛都逃不開的一種周期性興衰更迭的命運軌跡。
生產力提升加速變革周期
春秋戰國時期,鐵器尚未完全普及,農業產量有限,社會財富積累緩慢。
諸侯國實力接近,一場龐大的滅國戰爭可能需要數代人才能完成。
比如,戰國初期韓國滅鄭國,需要四代人殫精竭慮。
而是秦滅六國的統一戰爭,更是歷經六代耗時百年。
而秦漢以後,鐵器廣泛使用,生產力的提升加速社會分化,社會矛盾爆發周期縮短到了兩三百年。
這恰好,和我們常說王朝周期律的時間周期也對應。
周代施行分封制,是因為受制於當時的信息傳遞效率,諸侯國早期治理半徑多在方圓百里內。
哪怕到了秦始皇推行郡縣制時,受限於交通技術,對偏遠地區控制力依舊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