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的一句話:「悔恨、憤怒、嫉妒、痛苦、傷害以及抑鬱都是你自己喝下的毒藥,但你卻期望被毒死的是別人。」
我也曾以為,忘記一個人需要決絕地拉黑、刪除,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可後來才發現,那些用力過猛的「儀式感」,反而讓回憶更頑固地盤踞在心底。
直到接觸心理學中的「不值得定律」,我才明白:真正的放下,不是咬牙切齒地對抗,而是心平氣和地告訴自己——「他不值得我浪費情緒了。」
什麼是「不值得定律」?
說到「不值得定律」,理解起來很簡單:如果一件事或一個人無法給你帶來正向價值,甚至持續消耗你的情緒和精力,那麼它就不值得你再投入任何成本。
這就像你花高價買了一雙磨腳的鞋,與其忍著痛穿下去,不如及時丟掉。
舉個例子。你曾痴戀一個男生三年。對方忽冷忽熱,總在需要幫助時才聯繫你,平時卻對你愛答不理。
而你呢,每天盯著手機等消息,甚至為了見他一面推掉工作。
直到某天,你偶然看到男生在朋友圈曬出和新女友的合照,配文是「終於找到對的人」。
那一刻,你才突然清醒了:「我為他失眠、焦慮、放棄自我,可在他眼裡,我連備胎都算不上。」
第二天,你刪掉了所有聊天記錄,但沒拉黑對方。因為你開始明白:「拉黑反而顯得我在乎。現在他發什麼,我連點開的興趣都沒了。」
這便是「不值得定律」活生生的例子——當一個人不再占據你的情緒內存時,你連恨都懶得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