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凌晨,潘越雲正在家睡覺。
身旁,躺著戀人黃啟洲。
突然,她被一陣叫喊聲驚醒。睜眼時,丈夫黃光全和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就在跟前。
只見黃光全手裡拿著相機一頓猛拍。
此時的潘越雲,是裸睡的。
黃啟洲亦是。
潘越雲驚呆了,繼而氣憤。她條件反射般,趕緊將棉被擋在身上。
但她起身那刻,還是被拍到了後背。
黃光全看到這樣的潘越雲,忍不住大吼:「姦夫、淫婦!」
天亮時,他又以「傷害家庭」為名,將床上兩人告上了法庭。
自始至終,潘越雲沒有作任何解釋。
面對漫天而來的嘲諷與羞辱,她只說了一句話:「我此生都不會再婚。」
說完,她走上了漫長而悽苦的離婚路。
潘越雲不該如此。
她的事業與婚姻完全呈反比。
她是滾石第一位簽約的歌手,輩分蓋過陳淑樺、齊豫和林憶蓮。
三毛評價說:「齊豫的聲音是仙子動人心魄,潘越雲是女妖催魂奪命。」
潘越雲不算美,但足夠特別。
三毛後來還稱她是「埃及艷后」。
而她的人生真的和埃及艷后一般,蕩氣迴腸、寂寥無邊。
潘越雲17歲時,父母紛紛離世。
從此,她只有一個人。
她很怕黑。
可家裡無人,她不得不獨自面對無數的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