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套破房子你拿走,別說我欺負你。」
李嫣然把離婚協議甩到我面前。
我看著協議上的財產分割:她名下的兩套房、一輛車,全歸她。
我名下那套38平的老破小,歸我。
「行。」我簽了字。
丈母娘在旁邊冷笑:「就那破地方,拆都沒人拆。」
三個月後。
我收到拆遷辦的通知。
補償款:1.02億。
1.
簽完字的那天,李嫣然的臉上寫滿了如釋重負。
結婚五年,我第一次在她臉上看到這種表情。
「顧年,咱們好聚好散。」她站起來,「以後你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
我沒說話,把自己那份協議收進包里。
丈母娘坐在沙發上,翹著腿,指甲油是新做的。
「小年啊,」她叫我的語氣像在叫一個遠房親戚,「我們家嫣然條件好,以後再找個好的不難。你呢,也別太挑,差不多就行。」
「媽,少說兩句。」李嫣然皺眉。
「我說錯了?」丈母娘站起來,「他帶來什麼了?就一套老破小。我們家陪了多少?婚房是我們買的,車是我們買的,這五年他吃我們的住我們的——」
「夠了。」我打斷她。
丈母娘愣了一下,隨即笑了:「怎麼,說不得了?」
我背上包,走到門口。
「李嫣然,離婚是你提的,凈身出戶也是你們的意思。」我回頭,「以後別說我沒給你們機會。」
李嫣然皺眉:「什麼意思?」
我沒回答,推門出去。
走廊里,我聽到丈母娘的聲音:「裝什麼裝,還給我們機會?他那套破房子值幾個錢?我們家嫣然月薪三萬,他一個月才八千。離了他,嫣然能找個更好的!」
我按了電梯,沒回頭。
五年。
五年我在這個家裡,像個透明人。
丈母娘嫌我工作不體面,是個小學老師。
丈母娘嫌我家境不好,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丈母娘嫌我那套老破小,說「丟人」。
李嫣然呢?她從來不反駁。
我問過她:「你媽那樣說我,你怎麼不幫我說話?」
她說:「她說的也不全錯。」
我記住了這句話。
記了五年。
電梯門開了,我走進去,按下負一層。
地下車庫裡,停著李嫣然那輛奧迪A6。
車是丈母娘出錢買的,登記在李嫣然名下。
我從旁邊經過,沒有留戀。
我的電動車在最角落,落滿了灰。
丈母娘說電動車丟人,不許我騎。
現在,我自由了。
我騎著電動車,穿過這個高檔小區的門禁。
門衛看了我一眼,沒打招呼。
五年了,她從來不跟我打招呼。
只跟業主打招呼。
我不是業主。
我只是業主的前夫。
現在,連「前夫」這個身份都沒有了。
我騎車離開,沒有回頭。
身後,那棟樓的燈火通明。
我在那裡住了五年,從來沒覺得那是我的家。
2.
我回到城南老街。
那套38平的老破小,是我爸媽留給我的。
九十年代的老房子,沒有電梯,在六樓。
牆皮斑駁,樓道昏暗,下水道偶爾會堵。
但這是我的。
只有這裡,是我的。
我打開門,屋裡有股霉味。
三年沒住人了。
結婚後,李嫣然不許我回來。
她說這地方太破,沒法住人。
我打開窗戶,讓風吹進來。
窗外,是連片的老房子。
這一帶叫城南老街,是這個城市最老的居民區之一。
我爸從小在這裡長大,後來分到了這套房子。
我在這裡出生,在這裡長大,直到上大學才離開。
我爸走之前,握著我的手說:「小年,這房子別賣。」
我說好。
我媽走之前,也說了同樣的話。
我說好。
她們沒告訴我為什麼。
但我答應了,就不會賣。
李嫣然不理解。
她說:「這破地方能值幾個錢?賣了換點錢不好嗎?」
我說不賣。
她說我固執。
丈母娘說我腦子有病。
但我就是不賣。
現在,離婚了,這套房子是我唯一的財產。
我看著這38平的小屋,笑了一下。
起碼,這是我的。
100%是我的。
我開始收拾房子。
擦灰,拖地,換燈泡。
忙了一整天,累得腰都直不起來。
但心裡是輕鬆的。
那種窒息的感覺,消失了。
晚上,我躺在舊床上,聽著窗外的蟬鳴。
手機響了。
是李嫣然。
「顧年,你在哪?」
「老房子。」
「你真住那兒?」
「我的房子,為什麼不能住?」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兒。
「你一個人住那種地方,不安全。」
「用不著你操心。」
「我不是那個意思——」
「離婚了,以後少聯繫。」
我掛了電話。
把她的號碼拉黑了。
真爽。
3.
離婚的消息,很快在親戚圈傳開了。
丈母娘的嘴,比廣播還快。
「凈身出戶」這四個字,被她說得理直氣壯。
「嫣然那麼好的條件,他能進來就是福氣。現在離了,還想分財產?做夢!」
這是我二姑從她妹妹那裡聽來的。
我二姑氣得要找丈母娘理論。
我說算了。
「算什麼算!」二姑拍桌子,「她說你窮,說你配不上她女兒,現在還說你想分財產?你每個月工資都交給她的!」
我沒說話。
這五年,我確實每個月把工資交給丈母娘。
八千塊,一分不留。
丈母娘說這是「規矩」。
說她們家歷來如此。
我交了五年。
八千乘以六十,四十八萬。
四十八萬,換來一句「他帶來什麼了」。
「小年,」二姑看著我,「你怎麼不生氣?」
我笑了笑:「生氣有什麼用?」
「但你不能吃啞巴虧啊!」
「我沒吃虧。」
二姑不懂。
她不知道,那套老破小,才是最大的籌碼。
我爸媽為什麼不讓我賣?
因為她們知道一件事。
城南老街,早就在規劃局的拆遷名單上了。
只是一直沒有動。
我爸在世時,跟我說過:「小年,這一帶遲早要拆。等拆遷了,夠你下半輩子不愁。」
我記住了。
所以任憑李嫣然和丈母娘怎麼嫌棄,怎麼勸,我都不賣。
她們不知道內情。
她們只看到這是一套38平的老破小,在她們眼裡一文不值。
她們不知道,這一帶的拆遷,已經進入倒計時。
我沒說。
說了幹什麼?
她們瞧不起的東西,就讓她們瞧不起。
等到那一天,她們自然會知道。
4.
離婚後第二周,我收到一條簡訊。
是李嫣然的新號。
「顧年,我媽說得過分了,你別往心裡去。」
我沒回。
第二天,她又發了一條:「咱們認識七年,結婚五年,我不希望鬧得太難看。」
我還是沒回。
第三天,她直接打電話來。
我接了。
「顧年,你是不是還在生氣?」
「沒有。」
「那你為什麼不回我消息?」
「沒什麼好說的。」
「我們可以做朋友——」
「李嫣然,」我打斷她,「離婚是你提的。凈身出戶是你媽的主意,你同意了。現在你來跟我說做朋友?」
「我……」
「我們之間沒有朋友的可能。你有新生活,我也有。別再聯繫了。」
我掛了電話,把這個號也拉黑了。
她換了第三個號。
我直接關機。
第三周,我開始找新工作。
原來的學校在城北,離老房子太遠。
我想找一份城南的工作。
簡歷投了幾家,都石沉大海。
一個月後,我接到一個面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