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林逸欣原是北漂族,在外租屋15年,之後是在爸爸的提醒下,動了買房念頭。由於林逸欣租房經驗豐富,練就了一身看房功力,就在她看到第3間房時即果斷下手,朋友還笑說她買房如買菜。
「買房要勇氣,在能負擔範圍內,遇到喜歡的就要果斷出手。」林逸欣說得霸氣。而能夠如此果斷,則來自於她多年來的漂泊租屋經驗。從台南到台師大念音樂系,林逸欣自此展開租屋人生,從房租15,000元的小套房,到4萬元的電梯大樓都住過,共換了6次房;面對租屋的種種不便和高花費,讓她思考是不是該買房取代租屋。
她回憶自己的第一個租屋處是小套房,而為了要一間有對外窗的房間,她硬是每月多付2,000元才得以升級。「我還住過挑高房,房東來不及增建夾層,就先被我攔截租了下來,所以價錢低於周邊行情,省了一筆;但缺點是沒有收納空間。」
走過這段租屋路,雖然備感艱辛,但林逸欣卻覺得很值得,正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才讓她養成獨到的挑房眼光,「搬家次數一多,就知道什麼樣的房子適合自己,也能立刻找出房子的優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