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1980年的時候,洪漢義在香港就已經退出了那個生意,只不過為了能將他關起來,這個英國人找了一些假的證人,指控洪漢義依舊在從事非法的勾當。
後來在審理後,洪漢義被判處了十四年的有期徒刑,一直到1998年才重獲了自由。
1998年出獄後的洪漢義又回到了十四k,繼續他當大哥的生涯,在他進去的這些年裡,十四k不僅沒有衰弱,反而發展得比以前更加的壯大,勢力范圍也比以前大了很多,那時只要有人想開娛樂場所,就必須得到洪漢義的點頭同意,不然招來的就是數不盡的麻煩。
也在這一年,香港另一個大亨劉鑾雄因為在九龍灣開發房地產時和一個黑道大哥產生了矛盾。
這個大哥在江湖上放出話要給劉鑾雄教訓,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劉鑾雄托關系找到了洪漢義,想讓他出面幫忙調解,也是因為這件事情,讓洪漢義和劉鑾雄開始了商業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