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一定要美,而是要有意思,做人做事有意思。
我覺得美不是一切,它很浪費人生。
美要加上滋味、加上開心、加上別的東西,才是人生的美滿。」
她向人們證明,她不僅擁有電影,還可以擁有其他。
2014年5月。
張曼玉一身朋克氣息,站在草莓音樂節的舞台上,給了世人一個四仰八叉的大驚訝。
她唱的《甜蜜蜜》,堪稱交通事故現場。
但兩天后,她轉戰北京,繼續獻上曼玉式跑調歌曲。
滿世界嘩然。
但這一次,沒人覺得音樂刺耳了。
這畢竟不是一場普通的即興演出,而是張曼玉在天命之年的大膽實驗,她打破了自我的限制,她在五光十色中蹦蹦跳跳。
她將手舉過腦袋,向淹沒在燈火中的大眾們致敬,讓他們跟自己一起High。
這一次,讀懂她的人發話了:「我不懂搖滾,但很敬重。我以為勇敢、突破、酷,就是搖滾的精神。她真的很酷!」
一位女粉絲甚至說:「她就是我四十歲後想成為的女人!」
但她並不停留。
她繼續往前走,尋自己的風光,走自己的道。
50歲,她的人生有了新宣言:我做我喜歡的事,你別管。
她說到做到。
2007年,她交了新男友,她毫不忌諱的承認:「我是個愛情至上的人。」
為了與男友住在一起,她搬到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