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在民國100年間,向邱姓友人借款280萬元,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為共同發票人具名。而陳盈潔找胞姊幫忙當共同發票人,邱姓友人認為不符資格拒絕;事後陳盈潔涉嫌教唆胞姊在本票上簽小妹的姓名,後續拿到借款,陳盈潔遭檢方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
更二審判3年2月,犯罪所得扣除已還款,須追繳沒收新台幣43萬多元,最高法院採信更二審的有罪見解,將陳盈潔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定讞,前夫李春賀心疼判決結果,並透露陳盈潔近年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不僅中風,還有三高的症狀,更驚爆陳盈潔罹患失智症,出庭時幾乎答非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