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房產皆定長命契。(圖/翻攝自微博)
不過,港媒報導分析,李玟的老公Bruce一分房產都得不到;李玟所有的不動產,除了1988年結婚之前就買好的以獨資公司名義持有的房產外,還有和母親共同持有的公司所有的兩套商舖外,其他的所有房產,全都是由和母親以長命契持有,而且沒有留下任何房貸,不是全額購買就是貸款已還清。
從購房時間來看,簽訂長命契的房產都是在李玟結婚後;而什麼是「長命契」?長命契(Joint Tenancy)即聯權共有,簡單說,長命契是所有的共有人都有優先繼承權的權利,只要有一個人去世,房產就會自動轉變給在世的共有人,直到剩下最後一個人為止。而且共有人也不能以遺囑的方式來處置這套房產的權益,除非他們解除了長命契關係。
長命契的特點是所有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換句話說,就算李玟立下遺囑,稱要把這棟房子給自己的繼女們,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房子依然由李玟母親以及姐姐所有,李玟的丈夫就算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也不能獲得一分錢。這就避免了萬一李玟在被威脅的情況下,被迫立下遺囑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