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頂新說,由於爆料內容確實會降低大小S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黃子佼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罪;不過,據《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陳頂新解釋,即便黃子佼爆料為真,但因吸毒應屬「私德範圍」,所以若黃子佼聲稱,大小S是知名公眾人物,行為舉止確實可能為年輕人學習榜樣,就能以此主張其言論與「公共利益」相關進而免罰。
報導指出,陳頂新說道,據「2023年6月9日剛出爐的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先前的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故就算黃子佼無法證明其言論為真,但若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的證據資料,客觀上合理相信自己的言論為真實,就符合「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