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畢業後,媽媽希望她可以按照自己給她安排的道路走,以後找一份類似律師、醫生這樣很安穩的職業。
這顯然不是倔脾氣的張曼玉喜歡的東西,她和媽媽說:
「你逼我學我不想學的東西,我會去,但那是浪費金錢和時間,因為那四年,我不會聽任何東西。」
於是,16歲的她一個人來到倫敦,由於學歷不高,只能在一家書店當店員。
身處困境,但一點不妨礙志向高遠,她計劃著以後要考入倫敦時裝學院,出來做一個髮型師,那樣的人生才叫酷。
但後來的故事顯然沒有按照她的理想發展。
1982年,張曼玉跟隨媽媽回香港探親。
因為要待上一段日子,獨立的張曼玉就想著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找份工作。
她四處尋找可以招收學員的理發店,但始終沒找到,只能暫時在一家商場賣童裝。
下班以後她也沒閑著,因為身材高挑,時不時能接點拍攝的兼職,這一拍倒是勾起了她當大明星的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