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會不理解,為什麼陳小春的父母可以那麼狠心,好歹是自己親生的孩子,說賣就賣了,並且只三千元就賣了。不理解他們的人一定不知道生活貧苦是什麼樣子的。
當時的年代,能夠解決自己的溫飽就是一件極其不容易的事情了。許多家庭吃不飽飯,生下的孩子被活生生餓死的也有很多,養孩子根本就養不起。
這種情況下,能夠出錢買孩子的人至少是有能力讓孩子吃飽飯不挨餓的人,儘管將自己親生的孩子賣掉對於自己來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可是孩子跟著自己連飽飯都吃不上,賣給有能力的人家至少可以讓孩子順順利利的長大。
再者說,當時的三千元對於普通人家來說已經是很多了,更何況是對於生活困難的陳小春一家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