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嫌我不上班沒出息,離婚後才知道我月收租12萬完整後續

2025-12-08     游啊游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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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說!」婆婆拍桌子,「都是俊俊出的!」

「我有銀行流水。」

婆婆愣了一下。

「銀行流水?」

「這五年,水電費、物業費、生活費,都是從我的卡里扣的。」我說,「還有每個月給您的5000塊生活費,也是從我的卡里轉的。」

「我有完整的銀行流水作為證據。」

婆婆的臉色變了。

「就算是你出的,那也是你應該出的!」她說,「你是這個家的媳婦!」

「那按這個邏輯。」我說,「陳俊也是這個家的丈夫,他為什麼不出錢?」

「他工資低!」

「他月薪1萬5。」我說,「五年下來,至少90萬。」

「這些錢都去哪了?」

婆婆說不出話。

陳俊突然站起來。

「夠了!」

他走到我面前。

「林雨,我最後問你一次。」

「房子,你到底給不給?」

我看著他。

「不給。」

「好。」陳俊冷笑,「那咱們就法庭上見。」

「我告訴你,這套房子,我是不會讓給你的。」

「就算打官司,我也要爭到底!」

說完,他轉身就走。

婆婆跟在後面。

走到門口,她回頭看我。

「林雨,你會後悔的。」

門砰地關上。

客廳里安靜下來。

我坐在沙發上。

拿出手機。

打開微信。

陳俊的朋友圈。

最新一條,是半小時前發的。

「新生活,新開始。」

配圖是一張自拍。

他笑得很開心。

旁邊還有一個女人。

我點開圖片。

看清了那個女人的臉。

是他公司的同事。

叫張倩。

我見過一次。

在他們公司年會上。

當時她主動過來敬酒。

說:「嫂子,俊哥在公司表現特別好,您放心。」

我笑著說:「謝謝。」

現在。

她和陳俊,笑得很親密。

我截圖。

發給陳律師。

「他好像有新歡了。」

很快,陳律師回復。

「這對你有利,保留證據。」

我點頭。

放下手機。

看向窗外。

天快黑了。

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

我突然想起五年前的一個晚上。

也是這樣的傍晚。

陳俊下班回來,給我帶了一束花。

說:「老婆,辛苦你了。」

我問:「我辛苦什麼?」

他說:「辛苦你嫁給我。」

當時我笑了。

覺得自己很幸福。

可現在。

五年後。

他說:「養你很累。」

他說:「你一分錢不賺。」

他的朋友圈,有了別的女人。

手機響了。

是租客的消息。

「房東,下個月的房租我已經轉了,麻煩查收。」

我回覆:「好的,收到了。」

打開銀行app。

又收到了一筆租金。

18,000元。

帳戶餘額:2,983,652元。

我看著這個數字。

突然覺得很諷刺。

陳俊為了一套120平的房子,要跟我打官司。

可他不知道。

我名下還有17套房。

價值超過5000萬。

每個月租金收入12萬。

一年150萬。

這些,他從來不知道。

6.

一個月後。

法院開庭。

我和陳律師提前到了法庭。

陳俊也來了。

他帶著他媽。

還有一個律師。

看起來很年輕。

應該是剛入行的。

法官入席。

「現在開庭。」

陳律師站起來。

「法官,原告林雨訴請與被告陳俊離婚,並要求返還婚前個人財產,即位於XX小區XX號樓XX單元XX室的房產。」

「該房產系原告於2019年5月婚前全款購買,購房款來源於原告個人存款及父母贈與,現登記在被告名下。」

「原告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並將該房產歸還原告。」

陳俊的律師站起來。

「法官,被告不同意離婚。」

「被告認為,該房產雖系原告婚前購買,但登記在被告名下,應視為原告對被告的贈與。」

「且被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付出了大量金錢和精力,應當獲得相應補償。」

法官看向我。

「原告,對被告的說法,你有什麼意見?」

我站起來。

「法官,我有證據證明,房產登記在被告名下,只是為了婚後夫妻共同居住的便利,並非贈與。」

「且婚姻存續期間,家庭開銷均由我承擔。」

「我有完整的銀行流水作為證據。」

陳律師遞上材料。

法官接過,翻看。

「這些是原告的銀行流水,顯示從2019年6月至2024年11月,所有家庭開銷、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均從原告帳戶扣除。」

「另外,每月5000元轉帳至被告母親帳戶,也是原告支付。」

法官看向陳俊。

「被告,對這些證據,你有異議嗎?」

陳俊的律師說:「這些錢,原告的來源是什麼?」

「我的父母。」我說。

「既然是原告父母給的,那就不能算原告個人出的。」陳俊的律師說。

陳律師站起來。

「法官,原告父母給原告的錢,屬於對原告個人的贈與,歸原告個人所有。」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原告用這些錢支付家庭開銷,是對家庭的貢獻。」

「被告沒有資格說這不是原告出的。」

法官點頭。

「繼續。」

陳律師繼續說:「法官,我這裡還有一些證據。」

她遞上一沓照片。

「這是被告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內容。」

「顯示被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第三人關係親密。」

「我們認為,這已經構成對婚姻的背叛。」

法官看向陳俊。

「被告,你對這些照片有什麼解釋?」

陳俊的臉紅了。

「她是我同事。」

「只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陳律師說,「那為什麼在你的朋友圈,她出現了十幾次?」

「而且,都是親密合照?」

陳俊說不出話。

他媽突然站起來。

「法官!我兒子沒有出軌!」

「那個女的就是同事!」

法官敲了敲法槌。

「旁聽人員請保持安靜。」

婆婆坐下,但還在小聲嘀咕。

法官看向雙方。

「雙方還有其他要說的嗎?」

陳律師說:「法官,原告請求判決離婚,並返還房產。」

「原告願意給予被告適當補償,比如10萬元。」

「但房產必須歸還原告。」

陳俊的律師說:「被告要求房產歸被告所有,或者原告給予60萬補償。」

法官點頭。

「好,今天的庭審到這裡。」

「雙方可以再協商一下。」

「如果協商不成,法院將擇日宣判。」

「休庭。」

法槌落下。

我和陳律師走出法庭。

陳俊追上來。

「林雨!」

我轉身。

「我最後再給你一次機會。」他說,「60萬,把房子給我。」

「不然,我們就等法院判決。」

我看著他。

「陳俊,那套房子是我全款買的,市場價至少400萬。」

「你開口就要60萬,你覺得合理嗎?」

「我不管!」他說,「反正我就要60萬!」

「你要是不給,咱們就繼續打官司!」

「我告訴你,我有的是時間耗!」

我沒說話。

轉身離開。

陳律師跟上來。

「小雨,他明顯是在訛你。」

「我知道。」

「你打算怎麼辦?」

「等判決。」

陳律師點頭。

「好,那我們等法院通知。」

一周後。

法院通知,擇日宣判。

那天,我又去了法院。

陳俊也來了。

這次,他沒帶律師。

只帶了他媽。

法官入席。

「現在宣判。」

「經審理,法院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

「關於財產分割,該房產系原告婚前全款購買,屬於原告個人財產。」

「雖然登記在被告名下,但無證據證明原告對被告有贈與意圖。」

「因此,房產應歸原告所有。」

「被告應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配合原告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考慮到被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付出,原告應給予被告5萬元補償。」

法槌落下。

「宣判完畢。」

陳俊愣在原地。

婆婆突然衝上來。

「法官!這不公平!」

「我兒子養了她五年!」

「就給5萬塊?」

法官說:「判決已經生效,如果不服,可以上訴。」

婆婆還想說什麼。

被法警攔住了。

我和陳律師走出法庭。

陳俊追上來。

「林雨!」

他攔在我面前。

「你滿意了?」

「就5萬塊,你滿意了?」

我看著他。

「陳俊,這是法院的判決。」

「法院的判決?」他冷笑,「法院算什麼?」

「我告訴你,這套房子,我是不會給你的!」

「你要是想拿,就再告我!」

說完,他轉身就走。

婆婆跟在後面。

邊走邊罵。

陳律師說:「小雨,他如果不配合過戶,我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嗯。」

「不過,我建議你先等等。」她說,「也許過幾天,他就想通了。」

我點頭。

「好。」

從法院出來,我打車回家。

路上,手機響了。

是個陌生號碼。

我接了。

「喂?」

「林雨?」

是張倩的聲音。

我愣了一下。

「你是?」

「我是張倩,陳俊的同事。」她說,「我有話想跟你說。」

「說吧。」

「是這樣的。」她頓了頓,「陳俊現在住在我那。」

「我知道你們離婚了,他也跟我說了。」

「但是。」她繼續,「他每天都在罵你。」

「說你是白眼狼,說你忘恩負義。」

「我實在聽不下去了,所以想跟你說一下。」

我笑了。

「謝謝你告訴我。」

「不客氣。」她說,「還有,他好像在到處借錢。」

「說要湊60萬,把房子買下來。」

「我勸他算了,但他不聽。」

我沒說話。

「行了,我就說這麼多。」張倩說,「你保重吧。」

她掛了電話。

我放下手機。

看向窗外。

陳俊在借錢。

想湊60萬。

買那套房子。

可他不知道。

那套房子,市值400萬。

他借60萬,根本不夠。

而且。

法院已經判了。

房子歸我。

他就算借到60萬,也沒用。

我搖搖頭。

突然覺得很可笑。

為了一套房子。

他把自己逼成這樣。

可他不知道。

我名下還有17套房。

如果他知道。

會是什麼表情?

7.

又過了兩周。

陳律師通知我。

「小雨,陳俊還是不配合過戶。」

「我們準備申請強制執行。」

「好。」

「不過,在強制執行之前,法院會再次通知他。」

「給他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他還是不配合,就會強制執行。」

「明白。」

掛了電話。

我坐在沙發上。

看著茶几上的一堆文件。

都是租客發來的維修申請。

這兩周,我一直在忙這些事。

有個租客要退租,我得找新租客。

有個空調壞了,我得聯繫師傅。

還有個租客投訴樓下太吵,我得去協調。

這些事,占據了我大部分時間。

但我不覺得累。

反而覺得很充實。

這才是我的生活。

收租、維修、管理房產。

這才是真正的我。

而不是陳俊眼中那個「不上班沒出息」的女人。

手機響了。

是個陌生號碼。

我接了。

「喂?」

「請問是林雨女士嗎?」

「是我。」

「我是XX銀行的客戶經理,我姓王。」

「是這樣的,陳俊先生在我們銀行申請了一筆貸款,60萬。」

「他填寫的緊急聯繫人是您。」

「我們想跟您確認一下,您是否知情?」

我愣了一下。

「不知情。」

「好的,那我們會記錄下來。」王經理說,「另外,陳俊先生的貸款申請,我們可能不會批准。」

「因為他的徵信記錄顯示,他最近申請了多筆貸款。」

「我們擔心他的還款能力。」

「所以想跟您確認,您是否願意作為擔保人?」

「不願意。」

「好的,明白了。」王經理說,「謝謝您的配合。」

掛了電話。

我有些意外。

陳俊居然去銀行貸款。

還申請了多筆。

看來,他是真的想湊夠60萬。

可是。

就算他湊夠了60萬。

法院已經判決,房子歸我。

他這60萬,拿來幹什麼?

手機又響了。

這次是陳俊。

我接了。

「喂。」

「林雨,我想跟你談談。」他的聲音很疲憊。

「談什麼?」

「房子的事。」

「法院已經判了。」

「我知道。」他說,「但我想再跟你商量一下。」

「60萬,你把房子給我,行嗎?」

我笑了。

「陳俊,那套房子市值400萬。」

「你出60萬,就想買走?」

「我沒有400萬。」他說,「我只能湊60萬。」

「那是你的事。」

「林雨!」他的聲音突然拔高,「你就這麼絕情嗎?」

「咱們好歹夫妻一場!」

「你就不能可憐可憐我?」

我冷靜地說:「陳俊,五年前,你說會養我一輩子。」

「現在,你說養我很累。」

「你說我不上班沒出息。」

「你說我一分錢不賺。」

「你嫌棄我,侮辱我,要求我還錢。」

「現在,你讓我可憐你?」

電話那頭沉默了。

「陳俊,你記不記得五年前,你說的那些話?」

「你說,會對我好一輩子。」

「你說,我不用工作,你養我。」

「可現在呢?」

「你變了。」

「所以,這個婚,離得對。」

「房子,我也不會給你。」

說完,我掛了電話。

陳俊又打過來。

我沒接。

他連打了十幾個。

我全部拒接。

最後,我把他拉黑了。

坐在沙發上。

我突然覺得很輕鬆。

這五年的委屈。

這五年的隱忍。

終於結束了。

手機響了。

是陳律師。

「小雨,法院通知,三天後強制執行。」

「陳俊如果還不配合,就會強制他搬離。」

「好。」

「你準備一下,到時候需要你在場。」

「明白。」

掛了電話。

我站起來。

走到窗邊。

看向樓下。

小區里,孩子們在玩耍。

年輕夫妻推著嬰兒車散步。

老人坐在長椅上聊天。

一切都很平靜。

而我的人生。

終於要翻開新的一頁了。

三天後。

法院的執行人員,來到了小區。

我和陳律師也到了。

陳俊已經在樓下等著。

他看起來很憔悴。

眼睛紅紅的,鬍子也沒刮。

看見我,他衝過來。

「林雨,我求你了。」

他的聲音帶著哭腔。

「給我一條活路吧。」

「我真的湊不到400萬。」

「60萬,這是我的全部了。」

「你就當可憐我,把房子賣給我,行嗎?」

我看著他。

「陳俊,法院已經判了。」

「房子歸我。」

「你如果想買,可以等我過戶後,按市場價來。」

「我沒有400萬!」他吼道,「我只有60萬!」

執行人員說:「陳俊先生,請配合我們的工作。」

「現在,請你把房門鑰匙交出來。」

陳俊看著執行人員。

「我不交。」

「這是我的家!」

「不是你的家。」執行人員說,「法院判決,房子歸林雨女士。」

「你現在占據房屋,屬於違法。」

「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將強制執行。」

陳俊突然坐在地上。

「我不走!」

「這是我的家!」

「我就算死,也死在這!」

婆婆也衝過來。

「你們這些人,太欺負人了!」

「我兒子養了她五年!」

「現在連家都沒有了!」

「你們還有沒有良心!」

執行人員說:「老人家,請你冷靜。」

「法院的判決是根據法律做出的。」

「如果你們不配合,我們將採取強制措施。」

婆婆還想說什麼。

被執行人員攔住了。

最後,鎖匠來了。

打開了房門。

執行人員進去,檢查房間。

「陳俊先生的個人物品,請在三天內搬離。」

「如果不搬,將視為放棄。」

陳俊坐在地上,一動不動。

我看了他一眼。

轉身離開。

陳律師跟在後面。

「小雨,房子已經拿回來了。」

「接下來,你去房管局辦過戶就行。」

「好,謝謝你。」

「客氣什麼。」她笑了,「恭喜你,重獲自由。」

我也笑了。

「是啊,終於自由了。」

8.

三天後。

我去了房管局。

辦理過戶手續。

工作人員核對了文件。

「林女士,所有材料齊全。」

「房產將在七個工作日內,過戶到您名下。」

「好的,謝謝。」

走出房管局。

我拿出手機。

打開房產app。

看著那套120平的房子。

五年了。

它終於要回到我名下了。

手機響了。

是租客的消息。

「房東,這個月房租已轉,請查收。」

我回覆:「好的,收到了。」

打開銀行app。

又收到一筆租金。

帳戶餘額:3,124,856元。

這個月,收到的租金是122,000元。

比上個月多了4000。

因為我把一套房子的租金漲了。

那是市中心的老房子。

周邊房價都漲了。

租金自然也要跟著漲。

租客雖然有點不滿。

但最後還是接受了。

畢竟,這個地段,這個價格,已經很便宜了。

我關上手機。

打車回家。

到家時,已經傍晚了。

打開門。

房間很安靜。

沒有陳俊的聲音。

沒有婆婆的抱怨。

只有我一個人。

我走到陽台。

看向樓下。

夕陽灑在小區里。

一切都很平靜。

我突然覺得。

這才是生活本來的樣子。

沒有爭吵。

沒有嫌棄。

沒有委屈。

只有寧靜和自由。

手機響了。

是張倩。

我接了。

「喂?」

「林雨,我想跟你說個事。」她的聲音有些猶豫。

「說吧。」

「陳俊……他好像出事了。」

我愣了一下。

「什麼事?」

「他借了很多錢,現在還不上。」

「有人天天來找他要債。」

「他現在壓力很大,我看著都替他難受。」

我沉默了一會。

「張倩,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我知道。」她說,「但我還是想告訴你。」

「畢竟,你們曾經是夫妻。」

「謝謝你告訴我。」

「不客氣。」她頓了頓,「林雨,我還想問你一件事。」

「什麼?」

「你……你真的沒錢嗎?」

我笑了。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陳俊說,你家裡很窮。」

「你不工作,全靠父母養。」

「可是。」她繼續,「我總覺得不對。」

「你穿的衣服,雖然不是名牌,但質量很好。」

「你用的東西,也都不便宜。」

「而且,你的氣質,不像是缺錢的人。」

我沒說話。

「所以,我想問問,你是不是……」她停頓了一下,「其實挺有錢的?」

我深吸一口氣。

「張倩,這個問題,我不想回答。」

「好吧。」她說,「我就是好奇。」

「不過,不管你有沒有錢,我都覺得你做得對。」

「陳俊那樣對你,你離婚是對的。」

「謝謝。」

掛了電話。

我坐在沙發上。

張倩的話,讓我想起一件事。

這五年。

我一直假裝自己沒錢。

假裝自己「不上班」。

假裝自己靠父母養。

可實際上。

我每個月收租12萬。

一年150萬。

名下17套房。

總價值超過5000萬。

我為什麼要這樣?

當初為什麼要隱瞞?

手機響了。

是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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