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本身年齡過大、極度虛弱、嚴重營養不良、免疫功能低下,或存在嚴重的肝腎功能不全、心肺功能衰竭等基礎疾病。
化療藥物需要經過肝腎代謝,肝腎功能不全會導致藥物蓄積,毒性大增。身體虛弱者無法耐受化療對骨髓、消化道等的打擊,可能因嚴重感染、出血或器官功能衰竭而加速病情惡化。此時,「保命」和「提高生活質量」比抗癌治療本身更重要。
4 癌症終末期患者
癌症已廣泛轉移,多器官功能衰竭,預期生存期很短(通常為數周或數月),治療目標已轉向姑息和減輕痛苦。
在此階段,任何積極的抗腫瘤治療(包括化療)都難以改變最終結局,反而會顯著增加患者的痛苦(如劇烈嘔吐、疼痛、虛弱)。此時,化療不僅無效,還會嚴重降低患者最後的生活質量。安寧療護、鎮痛、營養支持、心理關懷才是更人道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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