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兩點,一定程度看我們可以把斯馬特當成卡魯索來使用。後者在雷霆,更多的被當成「3D」——進攻主投定點三分,防守端領防對方箭頭人物或戰術發起點。
除此之外,我們還不能忽視一點——斯馬特的心氣。
2年1100萬、均薪1年550萬美元,顯然加盟湖人的斯馬特憋著一口氣要證明自己,無形中這對球場鬥志是有BUFF加成的。久而久之,大機率能提升即戰力。
當然,新賽季如果斯馬特打出不俗表現,我認為和艾頓一樣是可以長留湖人的。相比於戰術適配性、位置緊缺性,斯馬特的防守對球隊的作用一點也不亞於艾頓。由此可以帶來兩點:
第一,殺價。如剛才所說,如果新賽季斯馬特表現不俗,那佩林卡就有十足底氣對里夫斯進行殺價。說白了,里夫斯離隊也可以由斯馬特頂上分衛。
第二,進步。不管里夫斯最終是否離隊,可以肯定的是新賽季想要有更多的機會,必須要保持進步。不然,首發位置將會受到極大威脅。還是那句話,斯馬特防守端對球隊提供的幫助不亞於里夫斯在進攻端提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