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vs.消費者:「你們沒有告訴我要錢,(師傅說你們當時也有問),沒有沒有,我們說可不可以再給我們一點。」 消費者認為菜單沒註明,點餐時也沒聽到要額外收錢,2坨指拇指節大小的哇沙米,要收三百塊,感受很差,因此陳述事實,留下一星負評,沒想到,店家公開監視器畫面,也沒上馬賽克,反倒變成了公審對象。當事人蔣小姐:「他並沒有要加點的時候告知我們價格,連帶我跟我老公的姓名,都是容易被搜到的,我自己覺得很有安全疑慮,也非常的不舒服。」 消費者蔣小姐夫妻帶婆婆慶生,選擇到嘉義這間日式料理店,一份餐只有附一份哇沙比,婆婆追加的時候,他們說,沒聽到師傅有講要多收錢,但業者堅持有告知,反擊握壽司有抹哇沙米,除了單人份三千起跳的菜單,會額外多給一份哇沙米,喜歡吃就付錢,正常人誰不知道呢,不也竊竊私語說還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