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雙方僵持不下,介紹人趕緊打圓場,問丈母娘想要多少聘禮,丈母娘這才開口:「我家女兒大學畢業,會彈琴會跳舞。
小時候可沒少花精力培養,要想娶走我女兒,聘禮最少50萬(約217萬新台幣),首飾和禮物另算。」
這讓李先生大感意外,這筆錢也不是拿不出,那就相當於把自己和父母所有的積蓄都掏空了。
想到辦酒席和首飾,還需要花20萬(約87萬新台幣)左右,對自己的家庭來說,壓力就太大了。
想到這些,李先生臉色沉了下去。
02. 旁邊的朋友們竊竊私語,女友在一旁一言不發。
丈母娘用眼神看著他,這些都讓李先生焦躁起來,介紹人勸不了丈母娘,就過來問李先生怎麼想,願不願意出50萬聘禮?
李先生站了起來,對丈母娘說:「我願意給70萬(約304萬新台幣)。
但有一個條件,一起去做婚檢,如果婚檢沒問題,我立馬就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