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公公是覺得我家陪嫁了好車,讓他男方家裡沒面子了。
而且,頭期款我爸媽也出了一半,讓他覺得自己作為男方,娶媳婦沒有擺闊,讓親家女方掏錢了。
其實,也不是我爸媽硬要掏錢的,是他們聽我老公說,家裡現在拿不出那麼多錢,只能去跟親戚借錢,要麼就少付一些頭期款。
我爸一聽,要借錢,那不還是我嫁過去還嗎? 要是少付一些頭期款,那麼每個月我和老公的還款壓力也大啊。
我爸媽不忍心我受苦,就主動出了一半的頭期款錢,這樣我和老公現在每個月還不到15000塊錢的房貸,日子輕鬆多了。
可是,我公婆不僅不承這個人情,還處處陰陽怪氣。
還有這次我生了孩子,我爸媽給了寶寶2萬塊見面禮。
我公婆原先給了6000塊,立馬就變臉色了,覺得爺爺奶奶被外公外婆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