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姨自然沒辦法,和老公商量後,百萬彩禮和一套新房一起打包送給兒子兒媳了。
當然,說送不準確。關於這套新房子房本上寫誰名兒,要不要贈予。
藝姨當初好歹留了個心眼——首付,她和老伴兒來;房貸月供,也是老夫妻來,小兩口壓根不需要參與,一分錢都不用花。
畢竟以小兩口的收入,就算有家裡補貼,也付不起首付,同樣還不起房貸。 父母這樣做是在幫他們呢。
當然,正因為首付房貸都走的是老夫妻的帳戶,這套房子實際上就只是藝姨和老公的。
房本能改成兒子名都不行,畢竟他和自己媳婦兒一分錢都沒花。
這麼乾的好處顯而易見,不會占據兒子的首套房優惠資格。
藝姨想得比較好——萬一兒子工作比學習爭氣很多呢? 萬一兒子有機會發財了呢?
萬一兒子自己就有錢買房了呢? 有人要問了:新房不說自己名兒了,連孩子——藝姨這個獨生子親兒子——的名兒都不加,這能算新房婚房嗎?
這是給小兩口的嗎? 這個問題,藝姨兒媳當然鬧過。
畢竟困難的事情咱們不多說,但只要這事情吃虧,那必然人人都是火眼金睛。
藝姨也沒想虧待倆孩子。孩子們婚前她就說了,她和自己老伴兒會立遺囑,這房子肯定就是兒子兒媳的。
但他們倆想拿到這房子也有一點小小的條件——得給藝姨老兩口養老。
這樣最晚孫子孫女十八歲的時候,這套房子,不,是除無法交易的福利房以外的全部三套房,就會徹底是兒子兒媳的了。
可能真有人感慨:藝姨這媽媽當得有多好?她對自己孩子也太算計,太摳門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