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夏天,17歲的張韶涵懷揣著對音樂的熱愛,踏上了溫哥華的歌唱比賽舞台,最終榮獲第一名。
在台灣總決賽的舞台上,她以獨特的嗓音演繹了一曲令人驚艷的歌曲,瞬間征服了台下所有觀眾,也引起了評委老師林隆璇的關注。兩年後,有「情歌王子」稱號的林隆璇再次找到張韶涵,與她簽約,張韶涵正式進軍娛樂圈。進娛樂圈之前,母親就與張韶涵約定必須要做她的經紀人。
2003年,21歲的張韶涵與郭建華、許紹洋等人主演了《海豚灣戀人》,這部劇讓她在兩岸三地大火。
趁此熱度,張韶涵演唱了片尾曲《遺失的美好》,小小的身體迸發出巨大的能量,她的歌聲更是火遍大街小巷。
2007年,25歲的張韶涵再一次迎來了自己事業的高峰,她被春晚邀請唱了一首《隱形的翅膀》,也就是在這一年,張韶涵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