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不該為了錢去拍電影,對我來說,這是一部沒有方向的電影,在整個製作過程中,我也非常痛苦,當時劇組租了一條船,工作人員都不知道我們是在拍電影,找個群演都找不到,最後所有的錢都落在了我的口袋裡,根本沒有用在電影上。
我很後悔,就是收了錢也不安心的那種!聽了劉德華的這段採訪我們能夠想像得到,在1997年,1200萬是什麼概念,簡直就是一個天文數字,對於一般人來說,這樣的誘惑擺在眼前還真難以拒絕,但是有些錢拿的太容易了,反而會讓自己一輩子活在內疚中!而這部《愛情夢幻號》,很多網友也看過,對於這部影片的評價也不是很低,所以劉德華大可邁過心中的這個坎,以後憑著自己的良心給觀眾帶來更多精彩的作品就行了!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