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簽約的時候,她才十六歲,年紀小,不懂得其中的道理。
但在她成年後,而且成為公司最賺錢的歌手後,公司也沒有主動要求分紅,一直在履行最初的合約。
高勝美曾經和公司交涉一次,然而卻沒有達到理想的結果。
對此高勝美也沒有繼續追究,畢竟公司培養她十多年,她只當做天意如此,但1999年雙方合約到期,她沒有續約。
這些年高勝美已經賺了不少錢,她不僅給父母買了房子,還在上海買了房,生活得十分自在。
同時,高勝美還簽約了新的唱片公司,重新開始灌制唱片。
但重新出發的高勝美卻沒有再創奇跡,她的唱片不再像以前一樣大賣。
這時的台灣樂壇已經來到新的時代,蕭亞軒、蔡依林紛紛出道,周杰倫和孫燕姿成為新人王,台灣樂壇即將迎來最黃金的十年。
同時台灣影視劇行業正在快速下滑,演員、投資人、導演紛紛到大陸發展,而主題曲再也輪不到高勝美唱。
這時大陸的那英、孫楠、劉歡等歌手發展得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