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母親為了自身利益化身陳寶蓮的經紀人,將女兒簽在當時香港香港最火的一家三級片公司,僅僅是因為這家公司出的錢比其他公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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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時公司內部知情者的爆料,當時陳寶蓮在拍攝第一部作品時還很興奮,她以為自己要成為大明星了。
但後來在得知自己需要拍攝的內容後當場就哭了,不僅如此還拒絕拍攝,拒絕其他男性演員的觸碰。
當得知自己母親已經簽約,並且將一大筆錢已經揮霍一空,自己如果不進行拍攝不僅要將母親已經揮霍一空的錢返還,還要賠付一大筆違約金,陳寶蓮似乎一下子長大了。
後來的陳寶蓮一邊哭,一邊拍,那一年,未經人事的陳寶蓮才1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