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偷拍事件
2000年7月份的一天,錢小豪在商場偷拍女性裙底,被保安當場抓獲,並且還被發現攜帶了一台攝像機。據悉,他已經用這種方式偷拍了三十多名女性。
這一事件在香港引起了軒然大波,媒體和公眾對錢小豪的行為進行了強烈的譴責和批評,認為他是一個變態和色魔,不配做一個公眾人物。錢小豪的形象和聲譽一落千丈,他的粉絲也紛紛失望和憤怒。
事後,錢小豪在記者發布會上表示了悔意,並且聲稱自己是因為與女友吵架,又喝了一些酒,才做出了如此不妥當的事情。他還說自己是一個正常的男人,不是一個變態。他請求法官和社會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