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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靜回台灣拍證件照,被放在展示櫃,恰好被音樂人劉文正看到,他一眼就看到她的潛質。
於是,他向她發出了邀請。
而此時的伊能靜想要逃離之前的生活,所以就瞞著家裡人答應了。
不過當時她才16歲,還不能獨自簽合約。
她只好找到親生父親,對此,父親當然樂意為之。
她加入劉文正創辦的美少女組合沒多久。
親生父親出交通事故去世了,他生前沒有給過她任何關愛,死後卻留給了她6000萬的債務。
她以組合身份出道的第二年,推出的《十九歲的最後一天》迅速走紅。
但是依然無法還清那筆巨額債務。
16歲時,她曾經與一名香港富豪相戀。
富豪出手闊綽,為她揮金如土,但是從小缺愛的伊能靜要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需要,她還需要精神上的關愛。
富豪⼀通電話,她就能停掉⼯作從台灣⻜⾹港,但富豪卻⼜不出現。
所以這段不對等的關系,還被她寫在書⾥——她覺得⾃⼰的感情被踐踏了。
兩人很快分手了。